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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赣府发[1999]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

申请条件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凡是政策规定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1.《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证件; 2.《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社保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923220660

办理流程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社保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社保局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单位按照登记表要求,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4.社保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编制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编码,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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