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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妻子、子女投靠户口迁入

事项名称

父母、妻子、子女投靠户口迁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省、市公安机关相关的户口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户口迁入人员

办理材料

1、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父母投靠子女的:(1)本人及投靠人员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的结婚证或关系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3)填写《父母、子女、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2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1)本人及投靠人员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3)填写《父母、子女、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3
、夫妻投靠的:(1)本人及投靠人员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父母、子女、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33802

办理流程

1、用户登入永修公安局网站注册或登入;2、产看需办理事项相关信息;3、提出网上申请,上传相关材料;4、公安机关审核;5、材料齐全,公安机关查询后,将情况从网上、短信(或电话)进行反馈;6、节假日可预约受理7、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从网上、短信(或电话)一次性告知需补齐材料或原因;

表格下载

父母、妻子、子女投靠户口迁入申请表


    附件下载:父母、妻子、子女投靠户口迁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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