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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赣财会[2005]18号文件

申请条件

取得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两门合格成绩单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或持有两年内(自毕业之日起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并取得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单科合格成绩单。

办理材料

1、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2、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年内(自毕业之日起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 5、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办理地点

县财政局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34320

办理流程

出示相关证件原件——领表——填表(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及表格并交证书工本费——凭交费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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