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群众办事 >> 婚姻生育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事项名称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11日前)

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县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独生子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无同胞兄弟姐妹;

2
、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3
、无父母再婚后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

4
、无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

5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也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有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未婚育前均死亡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3)被收养人无兄弟姐妹,收养人无子女且只合法收养一人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

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3
、独生子女一寸免冠照片1张。

办理地点

全县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计生协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65217

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或乡(镇)计生办领取或登陆中国永修网站下载《自愿只生一个子女夫妇申请登记表》。

2
、填表、盖章。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再将申请表送双方户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和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夫妇双方一方是外省的,同时还应到外省县级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3
、签订合同。申请人与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订《不再生育合同》。

4
、提交材料。申请人将所需提供材料提交到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表格下载

自愿只生一个子女夫妇申请登记表

 


    附件下载:自愿只生一个子女夫妇申请登记表.doc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说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主办:中共永修县委 365.com 承办:永修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792-3231492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12005130号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赣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