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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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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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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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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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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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米以下;
2、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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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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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住房情况证明、家庭低收入证明、社区证明、当地政府(乡、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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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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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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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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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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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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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2-322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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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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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领取补贴申请表——填写后送交社区审核——社区核定公示后无异议——报送当地政府(乡、镇)审核、核定、公示——报县(区)房产主管部门审核——房产主管部门与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公示后无异议——核定,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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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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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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