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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业务受理

事项名称

房改业务受理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
《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赣府发(199577号)
《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当前房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赣房改字(19963

申请条件

住房为单位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的对象。

办理材料

住房建设和使用手续、单位分房证明,单位同意房改证明。

办理地点

永修县房管局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26170

办理流程

提出房改申请——提交房改材料——出具单位同意房改证明材料——初审——复审——核定——补交房款——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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