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县直行政单位票据领购
设定依据
1、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2、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票据购领工作的三个《办法》的通知
申请条件
县直行政单位
办理材料
(一)首次购领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资格证 3、单位介绍信 4、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副本、批准收费的文件及复印件
5、属于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交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复印件。 (二)再次购领需提供的材料 1、上次购领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 2、《九江市行政事业单位票据购买审核申请表》以及解缴财政专户的银行缴款单 3、票据购领证 4、购买内部收款收据,需每次带单位介绍信
办理地点
县财政局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343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收取工本费——发售
表格下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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