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企业办事 >> 劳动保障

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第16条;

2、《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8条。

申请条件

1、申办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具有与培养目标、培养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

4、具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5、具有相应的办学经费。 

办理材料

1、申办报告;

2、《民办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

3、资产来源、资产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4、捐赠协议(属于捐赠的)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关的教学实训设施设备清单。 

办理地点

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股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7053740 

办理流程

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或复文。 

表格下载

《民办学校审批表》


    附件下载:民办学校审批表.doc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说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主办:中共永修县委 365.com 承办:永修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792-3231492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12005130号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赣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