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水路运输服务业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办理材料
一、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企业章程草案。 四、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资信证明。 六、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七、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八、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九、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地点
永修县港航管理所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28436
办理流程
县港航所运管股受理及意见→县港航管理所领导审批意见→县港航所运管股窗口送达→报市港航处备案
表格下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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