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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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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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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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省政府第146号令);
3、《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备案通知书的通知》 (赣发改投资字[2006]549号);
4、《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九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0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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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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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实行核准制范围以外的所有项目(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
2、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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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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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
5、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6、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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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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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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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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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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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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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232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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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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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许可事项由县发改委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转交相关业务股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审查情况提交审批审批意见报委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项目备案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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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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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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