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吊挂,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14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受理。
办理材料
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
永修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25659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实地勘察---审核---大队长审批---办结
表格下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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