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乙种经营许可证的气体经营单位、有仓库的经营单位的许可除外,其余门面、店面的许可)
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27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6号)第3条、第4条、第10条。
申请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预案。
办理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工伤保险保单复印件;
6、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7、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
办理地点
永修县安监局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792-3227102
办理流程
详见审批流程图(附件)
表格下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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